店里的员工小高是外地人,最近准备提前回家过年。12月时她和我说过,我没有认可这种请假,原因很简单,年关是服装行业一年365天中最需要人的时刻,“养兵千日,用兵一时”,需要的是不断加强工作的力度,而不是减员,我不可能如此准假。不过,今天白天了解到的信息,她似乎还是坚持要走。
去年店里有另外一位本地员工小舒,11月应聘,干到春节,过完年假再没回来。留下的口信是到外地去了,其实是在本地到了朋友的美容店铺。我有点失望,除了她的离职平添人员增补的工作之外,更因为小舒这种“阶段性”的就业方式,显得很“功利”,我这个东家会觉得受到了小小的利用。(还必须提到,我的管理思路很重视员工的成长,平时会在员工成长上投入比较系统的精力,因此,员工离职带来的无形损失会比较大。)
小舒、小高是我们店迄今为止聘用的最年轻的店员,Rita认为她们都是“职业素养尚未建立”。职场工作者,尊重工作的安排(当然要是合理的安排)是起码的职业素质。年轻可以是一种资格、一种权利,但不应该成为不尊重工作安排的理由。
突然想到了2005年在blog中记录过的一个大学生的故事。类似的“年少轻狂”,还在生活中以不同的形态不断发生。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责备:为什么这个社会没有引导少年郎学会更加慎重地对待自己的社会信誉?
但此时,作为选择了人性化管理的老板,我还是得秉着信任、宽容的心,作好后备安排。明天,去找小高好好谈一谈,找找双方都能接受的折衷解决方案。我有雄心壮志,要成为“最佳雇主” :)